陕西师大资产经营公司雁塔校区门面房、长安校区商业房
招 租 公 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出租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房屋招租办法》等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资产经营公司决定将师大路、长安路、翠华路的门面房及长安校区商业街的房屋继续出租并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租赁期限:所有房屋租赁期限不低于一年。
三、申请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四、申请要求:
1、申请资格: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申请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原租户已缴纳,则不再收取),不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或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3、申请报名时需注明经营项目、报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一般情况下,价高者中标。在同等价格情况下,若原租户续租,则原租户优先。
5、中标结果现场生效,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人民币)。
五、申请人承诺:
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擅自转租,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按照出租方的规定和要求经营商业项目;
4、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
5、认真履行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房屋租金。
六、投标时间、地点: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1年 5月6日至5月8日 ,在陕西师范大学资产公司商业房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李国生 白彩霞
地 址: 陕师大雁塔校区师大路商业房管理部
联系电话:85305696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