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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少年科学院”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少年科学院”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校拟对少年科学院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工农路158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57252376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少年科学院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少年科学院是为突出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而建设的具有教育理念先进、教育功能多元、课程体系融合、教育服务灵活的情景式学习场所。项目建设旨在整合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科学课、信息技术课、劳动教育以及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开设人工智能教育、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全面培养学生综合发展能力。

项目采购内容:

1. 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一体化建设方案。包括:空间设计、基础装修、智能化管理系统以及整合小学主要学科相关内容的综合课程。

2. 基础装修。包括: 具有实验室+教室功能的创客探究室 15 间(每间约 18 平米)、控制中心 +值班室 1 间,共计 16间房间的环境设计和基础装修。

3. 融合创客教育、STEM 教育理念的体系化课程。课程内容要求融合小学科学、信息技术科、综合实践活动课相关主要内容,不少于15个主题项目。

4. 课程实施的教学指导、教师培训及课程服务。其中,教师培训和课程服务期不少于一年。

5. 与课程内容配套的基础实验器材和教学基本设施(实验台、器材柜),其中,每个主题项目的实验器材不少于 15套。

6. 智能化集控系统。包括:智能化教师管理、教学管理、资源管理、学生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首先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要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能是陕西师范大学失信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

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