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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长安校区商业街停车场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长安校区商业街停车场
招租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公司拟对以下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场地基本情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商业街北段室外停车场。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不得转租、分租;
     2.租赁期限为2年。
     三、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不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中途退标者或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3.申请人需按附件中的格式填写竞标文件。
     4.一般情况下,价高者中标。在同等价格情况下,若原租户续租,则原租户优先。
     5.中标结果现场生效,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人民币)。
     四、申请人中标承诺
     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功能,加盖、搭建需出具效果图,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施工费用由承租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3.按照出租方的规定和要求经营,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
     4.认真履行租赁合同,按时缴纳场地租金、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5.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其余未尽事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五、投标时间、地点
     申请人必须将此填写完整的竞标文件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密封,签字盖章后于通知期限内送达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房管理部。
     投标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2日
     联 系 人:白老师
     地    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商业街商业房管理部
     联系电话:029-85310538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竞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