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2015年度
职工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处内各部室: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陕师党发[2001]18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单位2015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马进福任组长,田皓、梁高全、赵继英、杜林任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制定单位职工考核实施办法,下发单位职工考核工作安排意见,具体组织实施2015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的上报和备案等工作。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凡单位正式聘用的全体职工均参加考核,其中:
1、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2、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3、对外办学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根据组织部意见另行安排;
4、产业开发处委派到合作办学单位的财务人员考核工作,由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的依据、内容、标准及等次
本次考核的依据、内容、标准及等次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执行。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安排部署。2015年12月28日,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处务会议研究安排2015年度职工考核工作;2015年12月29日,各部门召开会议组织安排本部门职工的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各部门职工结合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本表格在产业开发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于12月30日17:00前将各人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dulin@snnu.edu.cn邮箱;
(三)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工作分二组进行,其中第一组:行政部、项目开发部、对外办学项目拓展部、对外办学管理服务部,由行政部牵头组织实施;第二组:商业房管理部单独组织实施。
每个考核小组对职工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于考核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人员,需出具事实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字后报产业处办公室;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按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确定,全年病休假时间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和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价,不定等次。评价内容包括类别、事由或病情及病休假起止时间等。
(四)单位公示。在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网站上公示考核结果。
(五)审定备案。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资产公司(产业开发处)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