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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的公告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七轮巡察巡察组
巡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的公告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巡察组于528日至620日左右,对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内容

1.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

2.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

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4.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情况;

5.对选人用人、招投标管理、资金运作、产权交易、物资购销、工程项目、改革改制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6.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资料、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第三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雁塔校区办公楼二层(207室)和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五层(1532室);工作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一致。开通专门接访电子邮箱:Xunchazu3@snnu.edu.cn;邮政信箱: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710119。设立专门意见箱,地点分别在雁塔校区办公楼门口、长安校区文澜楼门口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党委第七轮巡察第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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