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陕师校发2019[161]号)和《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商用房出租出借公开招租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雁塔校区、长安校区空置商业房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社会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竞租。
一、招租项目简况
1.本次公开招租的商业房位于雁塔校区师大路21间、长安路19间,长安校区上林广场B区5间、C区5间、二楼整层共计51间。
2.主要经营范围:餐饮、办公、商贸等符合高校周边商业业态。
3.个别房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竞租资格及条件
(一)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证照合法、合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附上营业执照为竞租附件)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2024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和拖欠账款行为。
(二)个人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中国公民。
(三)竞租成功后,以上竞租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需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名称保持一致,不得转租。
三、竞租报名与方式
有意参加的竞租者在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校区东一门上林广场三楼商业房管理部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也可在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页上下载(本公告附下载链接),招租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公民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需现场签署竞租者与实际经营者一致承诺书);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四、本项目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林广场三楼商业房管理部
联 系人:白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8802
七、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房屋公开招租办法
2.报名表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8日
附件一:
陕西师范大学房屋公开招租办法
第一条 房屋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公开招租活动。
第二条 房屋公开招租,遵循以下程序:
(一)确定公开招租需求。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根据房屋情况、师生需求、校内业态等因素提出公开招租需求。
(二)发布公开招租公告。在资产公司网页上发布公开招租公告。招租公告内容包括出租房屋信息、招租需求、承租(借)方的资质要求等。
(三)开展租户市调和遴选。资产公司对报名的租户开展市场调查和初步遴选等工作,并将初选情况报资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资格审定。
(四)召开专家评审会。由资产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现场实名制投票确定入围商户并进行排序。
(五)同等条件下,整租户优先于零租户,零租户现有租户优先于新租户。2年内新装修商户优先,不受条件约束。承租者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
(六)合同磋商。根据学校的业态特点,对于租赁学校房屋自主经营类,资产公司按照入围商户的排序,与排名第一的入围商户进行合同细节磋商;若与其未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则与下一名商户进行合同细节磋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承租(借)方。
(七)合同签订。资产公司与承租(借)方签订房屋出租出借合同,落实承租(借)方入驻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在签订《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出借合同》时提前告知承租(借)方,租赁合同一经签订,视为承租(借)方知晓并同意接受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约束。
第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公司负责解释。
陕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8日
附件二:
陕西师范大学房屋公开招租报名表
竞租人姓名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经营类型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经营项目 | 承租年限 | ||||
所选位置 | 是否需要装修 | ||||
家庭住址 | |||||
竞租意向 及自身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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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日期 |